在實行認繳制注冊資本后,如果想要變成實繳注冊資本的公司時,可否能夠辦理注冊變更登記的手續呢?對于公司注冊后想要改變形式的,能不能進行改變呢?有需要怎呢么做呢?
公司出現章程規定應實際繳付出資情形的,或股東根據需要自愿實際繳付出資的,經實際繳付到位后,應由公司向股東出具經公司蓋章的《出資證明書》,并載明下列事項:公司名稱;公司登記日期;公司注冊資本;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、繳付出資的金額、日期、出資方式、貨幣出資的到賬賬號及時間、非貨幣出資的財產轉移過戶情況;出資證明書的編號和核發日期。公司申請實收注冊資本繳付到位的,可憑股東《出資證明書》或驗資報告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。